昨悉,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联合印发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同意我省建设一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这些设施包括:在武汉、黄冈、襄樊、荆州、荆门、十堰、黄石、孝感、随州、鄂州、恩施州各建设一座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咸宁市建设一座全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宜昌市建设一座该市医疗废物处置和周边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孝感市改扩建一座全省放射性废物库。 据了解,上述设施总建设规模为5.2万吨/年,总投资达3.37亿元。
昨悉,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联合印发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同意我省建设一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这些设施包括:在武汉、黄冈、襄樊、荆州、荆门、十堰、黄石、孝感、随州、鄂州、恩施州各建设一座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咸宁市建设一座全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宜昌市建设一座该市医疗废物处置和周边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孝感市改扩建一座全省放射性废物库。
据了解,上述设施总建设规模为5.2万吨/年,总投资达3.37亿元。
[来源: 系统管理员 200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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