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店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鼓励外来客商投资,除采用国家规定的通用税制优惠政策外,还采用地方让利、财政扶持等多种方式,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1.对一次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相当于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30%额度的5年财政扶持。
2.对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从事银行、电讯、医院、酒店等第三产业的企业,提供相当于企业营业税地方分享部分30%额度的5年财政扶持。
3.凡入驻开发区内的生产型企业,项目建设用地根据项目的投资规模和科技含量按低于土地开发成本价格出让、转让。近期内,每亩土地价格不超过4万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补贴。
4.租赁标准厂房,其租赁价为4-6元/m2·月,租用时间10年以上的免收2年租金,租用时间5-10年的免收1年租金。
5.供水价格为1.02元/吨,排污费为0.28元/吨。新建企业的供水增容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价格减半征收,租用标准厂房企业的供水增容费减按25%征收。供电执行国家目录电价。
6.对入驻开发区内的企业免收市级行政性收费。